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黑龙江   
黑龙江

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公务员考试补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29 14:04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关于2024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4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补充录用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进入确认范围考生,以资格确认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二)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范围。若按比例确定的进入资格确认人选出现空缺,相应补充录用职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确认。

  (三)请已报名参加补充录用的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参加资格确认及后续环节。截至2024年5月31日19:00未接到资格确认单位电话通知的考生,均未纳入资格确认范围。

  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二)地点:详见《2024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

  (二)身份证

  考生本人应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护照或临时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学历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且学历学位报告有效期限至7月底;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

  4.使用国(境)外学历、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5.考生需提供本人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按照附件5所述操作步骤打印)。

  (四)项目生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到村任职合同书、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五)其他材料

  1.招录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提供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2.报考有户籍(生源)要求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或本人档案内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户籍迁入时间应符合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

  3.职位限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的,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加盖市地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公章)及复印件1份,省、市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报考招考对象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或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项目生职位的考生,应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如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征集入伍的,还须提供档案中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高中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能体现生源地为我省的户籍材料;

  5.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限定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保管证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还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保管证明;

  6.如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入党经历、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式等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可能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请考生结合实际准备有关佐证材料(例如,可复印有关档案材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等),以供现场资格确认时详细判断;

  7.考生承诺书(附件3)。

  注意:上述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资格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当场返还考生;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档案保管证明、党员证明等证明类材料只需提供原件。以上材料中已存入人事档案的,提供复印件1份即可(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材料由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并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证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户籍或生源材料(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7.党员证明材料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9.档案保管证明(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限定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

  10.与资格确认有关或考生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1. 考生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报名参加补充录用的考生应为已参加了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且尚未被原报考职位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不含已进入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环节但相关工作尚未结束的人员)。考生应符合所报考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且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类别、考试科目与所报考的补充录用职位考试类别、考试科目相同。

  (二)根据《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考生因未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补充录用环节资格确认阶段将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含补充录用公告)、报考指南和补充录用计划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各位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材料。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已进入资格确认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参与补充录用环节资格的,应在2024年5月29日11:00前主动与资格确认单位联系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样式详见附件3)。

  (五)拟进入补充录用面试考生名单将于资格确认工作结束后及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阅并仔细核对。

  (六)请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准备好个人学信网账号并保证能够正常登录,资格确认时将逐一查验学历情况是否符合《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11条规定。

  (七)请各位考生详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其他未尽事宜,执行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八)请考生提前了解查询本人报考职位对应的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合理安排行程。参加资格确认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4年5月2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