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黑龙江   
黑龙江

2024年黑龙江七台河市公务员考试补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29 15:25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关于2024年度七台河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2024年度七台河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范围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补充录用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进入资格确认范围考生,以资格确认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二)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范围。若按比例确定的进入资格确认人选出现空缺,相应补充录用职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确认(如遇职位需要递补的情况,将及时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三)请已报名参加补充录用环节的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参加资格确认及后续环节。截至2024年5月29日11:00未接到资格确认单位电话通知的考生,均未纳入资格确认范围。

  二、资格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资格确认工作原则上采取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均以资格确认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接到资格确认电话通知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尽早抵达资格确认地点(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及后续各补充录用环节资格)。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位证、考生承诺书(附件1)。国外学历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需携带上述材料以外,还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材料并加盖院校公章(附件2)。

  2. 报考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的,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加盖市地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公章)及复印件1份,省、市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3. 考生如为社会在职人员(含具有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证明(内容包含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相关信息)。

  4. 职位招考条件中有户籍或生源限定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或档案中《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18周岁至24周岁之间),须提供本人《兵役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发放的,应到县级兵役机关开具兵役登记证明。

  6. 招考对象要求为“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或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携带取得相关身份的佐证材料(例如退伍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或服务证、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等,档案中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位证书复印件(限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7)户口簿或档案中《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高考报名登记表》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党员证明(限有对应要求的职位);

  (9)职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等材料;

  (10)考生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报名参加补充录用的考生应为已参加了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且未被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不含已进入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环节但相关工作尚未结束的人员)。考生应符合所报考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且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类别、考试科目与所报考的补充录用职位考试类别、考试科目相同。笔试成绩未达到《关于划定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要求的不得参加补充录用环节。

  (二)根据《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考生因未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补充录用环节资格确认阶段将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含补充录用公告)、报考指南和补充录用计划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各位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材料。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资格确认不合格的考生将由资格确认单位逐人电话通知。请纳入资格确认范围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五)已进入资格确认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参与补充录用环节资格的,应在2024年5月29日17:00前主动与资格确认单位联系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样式详见附件4)。

  (六)拟进入补充录用环节面试考生名单将于资格确认工作结束后及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阅并仔细核对。

  (七)请各位考生详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其他未尽事宜,执行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咨询电话:市直部门职位:0464-8810688

  勃利县职位:0464-8526165

  新兴区职位:18504642089

  茄子河区职位:0464-8810919

  各级检察院职位:19846277996

  市中级人民法院职位:18504640762

  市桃山区人民法院职位:16604647098


  七台河市公务员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