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2024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27 11:58 来源: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http://www.zydsy.org.cn/“医院概况”。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详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8年6月26日以后、2006年6月27日之前出生)。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zydsy.org.cn/)“人才招聘”栏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2024年7月10日12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应聘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
(3)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其学历、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
(4)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相关佐证材料。
将《登记表》、《汇总表》和上述扫描件打包为文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zydsy8611@163.com),且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所学专业。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不得冒充他人身份,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
3.注意事项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
(2)考生上传近期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5)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6月27日)。
(三)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可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若按医院要求有需要补充材料的,工作人员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人报名所用邮箱,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提交,考生承担相应责任。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负责。
(四)现场确认
1.时间及地点: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
2.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须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4,须本人手写签字);
(4)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一份(见附件5);
(5)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一份;
(6)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调整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主页http://www.zydsy.org.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主页http://www.zydsy.org.cn/“人才招聘”栏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操作等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主页http://www.zydsy.org.cn/“人才招聘”栏。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结果,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医院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一步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查。考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医院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主页http://www.zydsy.org.cn/“人才招聘”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均纳入医院事业编制管理,按照省内和医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451-51108050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451-51108019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2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部
邮政编码:150036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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