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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选调2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06 14:01      来源: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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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经新区党工委、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2024年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数量、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数量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人。选调单位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具体选调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ongbei.gov.cn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考核等次除外),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5日;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40(含)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部分选调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选调计划表》;
 
  6.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并取得相对应学位。使用港、澳地区或海外留学学历、学位报考的,其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证书专业名称与《选调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可不受《选调计划表》中“统招”条件要求限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立案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历次选调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选调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选调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选调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选调岗位未形成竞争的,将取消或缩减该选调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仅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2024年8月19日16:00;
 
  2.报名网站:https://songbei2024syxd.ibaoming.net/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5. 网上报名须按照《上传材料目录》(见附件2)要求上传岗位所需材料图片。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或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选调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
 
  7.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8.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7199269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55
 
  9.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分值:笔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现场资格确认
 
  (1)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人员。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未达到比例的,须形成竞争。入选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上传材料目录》中要求提供的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选调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4)现场资格确认后,选调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将缩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5)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1比例折合后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一)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机构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及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信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内容,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职(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凡考生资格条件与《选调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选调岗位可由用人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面试。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人事调配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选调纪律
 
  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设置监督电话:0451-84090990。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
 
  九、注意事项
 
  1.?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选调计划表》、《上传材料目录》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选调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报考者报名时须网络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若存在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选调组织方,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5.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单位和选调组织方在选调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选调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选调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选调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选调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