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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26 17:20      来源:黑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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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隶属于黑河市纪委监委,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留置看护提供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取得符合报考条件最低学历前学习经历时间重叠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的除外;
 
  (七)现役军人;
 
  (八)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九)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河纪检监察网(http://www.hhjjjcw.gov.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https://hh2024jw.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网站流程图。
 
  (2)线上报名上传材料及具体要求: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近期白底1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1M)。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本人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信息不完善的,可按审查意见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聘用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2.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通过网上资格确认的考生须在2024年9月7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确认报名资格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咨询电话0456-8276587。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黑河纪检监察网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4.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6日(含),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人员须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
 
  地点:黑河市纪委监委406室(通江路36号)
 
  联系电话:0456-8276587
 
  需提供材料:
 
  (1)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须提供退役证书和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公益性岗位所在地市县两级就业部门盖章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3)、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截止时间不能超过三年)、养老保险“个人实缴信息表”纸质版(社保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黑河纪检监察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等。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笔试和政策性加分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否则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2)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本人签名;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本人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份;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补充相关材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河纪检监察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纪检监察网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三龄两历、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河纪检监察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黑河纪检监察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缴费)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69
 
  政策咨询电话:0456-8276587
 
  监督举报电话:0456-827653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黑河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黑河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