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法院系统资格复审公告
2016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5日(周日)8:30--11:00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卓刀泉招待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38号,武汉体育学院对面)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公交:洪山区珞瑜路马家庄站。
地铁:2号线广埠屯站(往光谷广场方向500米)。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考指南》(http://www.hbsrsksy.cn/node/1165)第二十条所列材料。
二、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三、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党组(委)公章。选调生需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党组(委)公章。
四、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人员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3张。
六、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专业经历工作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中级会计师资格证等。
其他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需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办。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柯 洲 027-87220715 18907122525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