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省法学会资格复审公告
2016年湖北省法学会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省法学会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16年6月7日(星期二),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省委大院省委政法委办公楼8楼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武汉市内可乘坐地铁2号线或4号线到洪山广场站下车,或者可乘公交到水果湖站或东一路站下,然后步行至洪山礼堂附近的省委大院西门(正对水果湖步行街出入口,具体路线请查阅武汉市地图或百度地图。)
三、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www.chsi.com.cn)、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委(组)于网上报名前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未满规定、约定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录。
(三)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考生要将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本人需在页首签字确认),以及报考职位所需材料(单位证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按顺序进行装订。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请各位考生按照时间安排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二)从资格复审到录用前,湖北人事考试网将陆续发布有关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上网浏览,并保障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省法学会办公室。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机关及时联系进行递补,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三)考生的“笔试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录用结束,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
(四)省法学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27—87239152,87239162。
附件:
2016年湖北省法学会资格复审公告.docx
湖北省法学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