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安厅资格复审公告
湖北省公安厅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6月8日上午8: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南323房间;
可乘坐15路、529路、556路、613路、632路、738路、777路、908路、921路等公交车到雄楚大道迪雅花园站下车即可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委(党组)于报名前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同意其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未满规定、约定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录。
三、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五、报考“2001139002”职位的考生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文秘调研或新闻宣传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以及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有刊号)上发表的1000字以上的文章(10篇以上,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报考“2001139003”职位的考生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新闻宣传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以及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有刊号)上发表的1000字以上的文章(10篇以上,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027-67122118
湖北省公安厅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