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派出院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派出院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经笔试、资格审查,现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派出院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共51人,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和时间
(一)面试地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考生可乘坐15、556、586、625、66、72、723、BRT1路公交车至雄楚大道BRT珞狮路站下车。)
(二)面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30。
考生集中时间:上午面试考生集中时间为上午7:20,下午面试集中时间为下午12:20。
考生集中地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大楼6楼会议室(候考室)。
1、6月23日上午面试职位:省检察院人力资源管理岗职位(14230201048001001)、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岗职位(14230201048001002)、省检察院新闻宣传综合岗职位(14230201048001003)、省检察院基础建设维护管理岗职位(14230201048001004)、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岗位(14230201048005001)、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岗位(14230201048006001)。
2、6月23日下午面试职位: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辅助人员职位(14230201048002001)、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职位(14230201048004001)、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位(14230201048005002)。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二)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面试地点,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四)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有可能影响考试公正的个人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
联系人:王南希 027-67888602
附件:《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派出院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