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天门市公务员考试第二次考录资格复审公告
天门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公告》安排,现将天门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的对象
各招录机关(单位)根据申报第二次考录的考生名单,在符合各职位条件的人员中,从笔试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次考录考生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天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1(职位代码14230202016001005)因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考生只有5名,核减2个招录计划;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6001012)因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考生只有4名,核减1个招录计划。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天门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各岗位具体的时间、地点安排由各招录单位电话通知。
三、考生须提供的复审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报名登记表》可登陆考录信息系统http://182.92.48.69:81/provexam/manage/login.htm(使用网上报名阶段的用户名和密码)打印下载。资格复审时,审查单位通过审核考生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电子注册备案表核查学历真伪。
(二)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并复印1份上交。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参加我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考我市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第二次考录的有关报考资格、学历、专业、年龄、最低服务年限等具体政策以《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公告》、《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有关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申报。
联系方式:天门市人民法院 王 毅 0728-5226094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 阳明权 0728-5231136
天门市公安局 吕秋宁 0728-5862062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