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20年湖北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5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00至6月23日17∶30。笔试时间:见笔试公告。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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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6月22日9∶00至6月23日17∶30)
2020年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拟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A09、A10岗位除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20年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报考A09、A10岗位的机关事业单位新进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考A09、A10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须在工作简历栏注明“一、编制类型:省招新机制教师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二、正式入编时间;三、原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至6月23日17∶30。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7∶3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7∶3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可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20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院内)申请退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1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791332)。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个人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视情况录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重新报考其他岗位,退还已缴报名费。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公告(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和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规定,截止2020年7月31日,对“三支一扶”和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网格员服务期满2年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时,折算前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3)或《网格员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4)于2020年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院内)办理笔试加分手续。2020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不能赴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人员和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如已享受加分政策,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三支一扶”和网格员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以及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笔试结束后考生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证书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等。
3、报考A09、A10岗位,已在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就业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时隐瞒本人真实身份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相应应聘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则应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50元。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发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六)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以及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报考A09、A10岗位,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
被聘人员未经同意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上下载打印《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经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三)报考A09、A10岗位,已在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就业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对伪造相关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人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发布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七)本次招聘中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的各种必要措施,所有考生都需按规定配合。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聘的应试人员,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规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发布。
咨询电话: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9-8791332。
附件:
2020年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 (1).xls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