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荆州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20年荆州开发区面向社区(村)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决定面向荆州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社区(村)工作者专项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社区(村)“两委”成员。参加专项招聘的社区(村)“两委”成员应为2018年换届选举中当选的社区(村)“两委”成员,或者是2019年以来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增补的社区(村)“两委”成员,连续在岗工作的社区(村)“两委”成员。其中社区(村)主职任职需满3年及以上,或现任主职不满3年,但累计社区(村)工作经历满5年及以上。除主职以外的其他社区(村)“两委”成员在社区(村)工作经历需满5年及以上。
2.其他专职社区(村)工作者。参加专项招聘的专职社区(村)工作者,应当在社区(村)工作者岗位累计服务期满5年及以上且近一年在岗,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报名需经各乡镇场办党委集体研究同意。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社区(村)工作和基层服务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社区(村)主职成员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社区(村)“两委”成员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专职社区(村)工作者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高中、技工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未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1月17日下午17:30。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电子版、所在社区(村)出具意见的《荆州开发区2020年面向社区(村)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员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等有效材料各1份,到各乡镇场办党政办公室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和委托报名。
(二)资格审查。乡镇场办党委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按照申请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绩,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集体研究决定报名人员。名单确定后按时将《乡镇场办党委集体研究推荐报名人员汇总表》及推荐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报名表及电子版照片、任职(招录)文件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名单在荆州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完成后3天内在荆州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告。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荆州开发区官方网站查询。
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予以核减。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分数比例对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
考察工作由党群工作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前,考生需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及社会征信记录,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若没有人员递补,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察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人员递补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若没有人员递补,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体检的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开发区党工委研究确定后,对拟录用人员在荆州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录用的问题的,经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定并报党工委同意后,取消资格。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此次专项招聘工作由荆州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专项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告,由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8333815
监督电话:0716-8333766
附件:1.荆州开发区2020年面向社区(村)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荆州开发区2020年面向社区(村)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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