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见附件1、2(报考省司法厅机关、省法律援助中心职位考生参加省直单位集中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分组
面试时间为2021年6月4日、5日、6日,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考生面试分组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请考生对照附件,务必查清自己报考的职位代码,找准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分组,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
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汤逊湖校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天环路10号),乘车路线:轨道交通2号线秀湖站、公交732、733路汤逊湖北路龙嘴站、912、915路大学园路南泥湾站、903路大学园路长城园二路站下,前行约900米即到。
四、面试有关要求
(一)6月4日、5日、6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7:10前、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2:1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的纸质《湖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单位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到达面试地点,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进入候考室候考。上午8:20、下午13:2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查验相关证件后,经过两轮抽签决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三)面试考场及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所携带通讯工具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退还。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家长、亲友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考生违反纪律,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六)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湖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单位(含监狱戒毒系统、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专业测试)疫情防控公告》(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执行。
省司法厅咨询电话:027-87238541
省监狱局咨询电话:027-67815542
省戒毒局咨询电话:027-87269035
附件:
湖北省司法厅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