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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荆州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0-22 17:22      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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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荆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荆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32家市直机关(单位)共65个遴选计划,具体职位和遴选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荆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县级以下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另有规定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实际工作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参加过2021年度各级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务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荆州党建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告。各单位具体的遴选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各地各单位根据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第二,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1年荆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盖章。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核后按要求推荐。

第三,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对报名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并于2021年11月1日下午17:30前将《2021年荆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人员花名册)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盖章的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

第四,被推荐人员于2021年11月2日至5日将报名推荐表、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报送至报考遴选职位的工作邮箱。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各遴选单位根据被推荐人的报名资料,进行远程资格审查,24小时内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核结果,并于2021年11月8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反馈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各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核减或取消计划。取消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已经通过组织推荐,符合公开遴选基本资格条件,但在具体职位资格审核中被告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回答报考人员有关咨询。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遴选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事项在荆州党建网及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荆州党建网及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以及报名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集中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计划。

3.面试。市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荆州党建网及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职位,经单位申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差额比例,但不得低于1.5:1。考察人员名单在荆州党建网和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与考察同步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根据体检结果、考察情况以及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防止简单以分取人。

(六)公示与审批

各遴选单位将拟试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按程序办理审批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七)试用与任职

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四、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716-8468193;0716-8108610。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相关工作事项的,将在荆州党建网和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