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非编辅导员等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18人公告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非编辅导员等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我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非编辅导员等管理岗工作人员18名。
一、报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证件信息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招聘非编辅导员等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三)报考岗位有其它要求的,须提供相对应的真实、有效的证明佐证材料。
(四)请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招聘条件,在面试前准备好相关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技能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论文、工作证明等)
二、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交流沟通能力,身心健康情况能符合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一)《招聘非编辅导员等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计算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四、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五、考试形式
(一)辅导员、学管干事、教学秘书岗位
当网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1:3比例时,先笔试后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当网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时,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答辩)。
(二)科员(新闻宣传骨干、职业教育研究员)岗位
同一岗位网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20以内的,直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写作、答辩)。
同一岗位网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20人的,增设笔试。
六、相关待遇
按程序经考核考察合格予以录用的考生,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非事业编制用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办法
(一)有意者须下载本公告附件2:《非编辅导员等管理岗报名表》,将个人信息填写好后,连同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插入到该报名表内指定的单元格内,应聘者填写完毕关闭该报名表后,必须重命名该表的文件名(岗位编码+姓名),发送至以下相对应的招聘电子邮箱(各岗位编号请在本公告附件1中查询),切勿发错:
1、岗位编号P15岗应聘者,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2099963060@qq.com
2、岗位编号P16-P17岗应聘者,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645039421@qq.com
3、岗位编号P18-P19岗应聘者,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401399492@qq.com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下午5点。
(三)同一人不能同时报两个及以上岗位。
(四)特别强调:请应聘者务必按以上要求报名。不按以上要求报名的,视同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特别提醒
与本次非编教师招聘相关的后续信息(网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或面试时间、地点等),都将通过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bei.edu.cn)进行公布,请考生时时登陆学校网站及时关注招聘最新信息,并按要求参与应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报名咨询电话:
0714—6391515(人事处)
注:招聘岗位及报名表在文末,请报考人员注意下载查看填写。
特此公告。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