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利川市民族中医院专项招聘公告
利川市民族中医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 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推进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基础上,组织开展面向2023届湖北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利川市民族中医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2023届湖北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9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传至920701849@qq.com,联系电话:0718-7262026。
3.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如实、完整填写《利川市民族中医院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5.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⑴ 应聘人员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以报考岗位名称加考生姓名的命名方式打包传至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⑵ 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⑶ 网上报名提交后,需随时关注我单位对报名邮件的反馈信息,报名截止后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应聘人员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线学籍学历证明)、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20日当天17:00前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南环大道98号)门诊大楼四楼政工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名方可有效。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进入失信人员名单,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9:30开始。
考生须在8月23日上午9: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点(门诊大楼四楼学术报告厅),未在规定时间前到候考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利川市民族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1号会议室(利川市南环大道98号)。
4.每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0人,需先进行笔试,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10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入围成绩需达到 60 分以上,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报考岗位考生成绩均未达到 60分,则本岗位自动取消。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参加测试考生总成绩达到 60 分以上,按照 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入职前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六、待遇
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与绩效。
利川市民族中医院
2023年8月17日
附件一:利川市民族中医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