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就业援藏事业单位专项招聘31人公告
2023年湖北省就业援藏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就业援藏相关工作决策部署,帮助西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湖北就业,现就湖北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讲政治、顾大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有利于促进内地与边疆地区人才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不断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
二、招聘计划
湖北省事业单位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湖北省就业援藏事业单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在西藏或西藏驻外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xizang.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10:00至8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报名窗口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注意事项详见《应聘人员须知》(附件2)和报名系统提示。
3.报名费。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期间,招聘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照招聘活动举办单位通知要求和规范参加各环节招聘活动,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拟于9月5日上午10:00-11:30在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西郊办公区人才评价楼(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举行,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成绩电话通知考生。同时通知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二)面试入围及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比例按照附件1中岗位要求执行,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两项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招聘单位,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xizang.gov.cn/)面向社会公示。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公示无异议名单交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各地,由各用人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为拟聘人员办理招聘结果备案和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安排如因相关原因发生调整的,另行公告或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27-51828214、87235119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0891-6845857
附件1:2023年湖北省就业援藏事业单位岗位表.xls.xls
附件2:应聘人员须知.docx.docx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