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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07 16:34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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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为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4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须将《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其他审核材料(详见附件3)电子版一同发送至rsc_hbcdc@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请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对待,慎重填报。
 
  2.现场复审。专业知识笔试前一天,由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已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参加笔试。现场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网上初审合格的免笔试人员,在面试环节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按周岁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4.专业知识笔试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岗位计划,并在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五、考试考核
 
  (一)专业知识笔试
 
  根据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要求,专业知识笔试考核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临床医学等内容,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时长90分钟。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依据面试入围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时长10分钟,现场评分。
 
  (三)实践操作考核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实践操作考核。实践操作采取实验操作、现场答辩、案例分析及推演等方式开展。考核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专业工作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分析研判及解决工作中专业具体问题的能力。实践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时长15—60分钟。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式
 
  免笔试岗位,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60%;其他岗位,总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三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30%。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需笔试岗位中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免笔试岗位中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五)各环节考试均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水平划定,并在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实践操作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实践操作考核入围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其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在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bcdc.com)面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考察
 
  (一)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察工作由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bcd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审核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bei.gov.cn)、湖北卫生人才网(https://www.hbwsrc.cn/)及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bcdc.co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bcdc.co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652027
 
  监督举报电话:027-87652042、87572009。
 
  十一、其他
 
  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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