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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黄冈市团风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29 12:34      来源:团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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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为团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8日核准备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应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
 
  本次“政府招聘,企业使用”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0人。引进的对象使用县委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核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实行单列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此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设置服务期五年。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团风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招聘引进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引进程序及相关事宜
 
  1.发布公告
 
  在黄冈人事考试网、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团风党建、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团风县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团风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网上报名入口(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79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即可。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报名表均通过团风县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咨询电话0713-6019178(团风县人事考试中心)。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5日8:30至2024年6月7日17:30。报名窗口于2024年6月7日17:30准时关闭。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2024年5月25日8:30至2024年6月11日17:30。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在网上进行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4份)。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公告。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节点问题。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录用。
 
  (3)相关证书取得时间。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后,可以报考。
 
  4.测试
 
  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笔试、面试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团风党建、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另行发布。
 
  (1)开考比例。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并及时发布公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及面谈考核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相同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团风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发文聘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人事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事档案、理顺档案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等相关事项,并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用人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同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工作职责、劳动报酬等相关内容。
 
  四、有关政策
 
  1.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2.薪资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6个月。聘用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岗位变动、年度考核情况正常调整。同时,按照“谁受益、谁保障”的原则,由企业根据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技术成果、创新成效等情况,采取年薪制、项目工资制或协议工资制为其发放薪酬,标准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3.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对符合团风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经申请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其子女在团风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其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4.管理培养。公开招聘录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由县委组织部统筹管理和跟踪培养,聘用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相当层次荣誉,或者入选国家、省重点联系服务专家,或者解决我县行业领域重大技术瓶颈,或者在推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期满回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可优先提拔使用。
 
  5.服务期限。本次招聘引进人才原则上在团风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录用之日起计算。引进人员5年内全职在企业工作,在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企业出现破产、转产等原因,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时,可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为其调整服务企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意愿决定工作去向。选择继续留在企业的,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办理解聘手续,退出事业编制管理;愿意继续为企业服务且保留事业编制的,可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事业单位选派的形式,继续为企业服务;愿意回到事业单位的,根据服务期满考核成绩,可安排到专业对口的事业单位工作。选择离开团风县调动到其他地方事业单位的,协助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由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方案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13-6150578(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713-630780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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