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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07 12:03      来源: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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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用工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委托武汉神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实验艺术团工作人员共计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详见《岗位表》年龄要求。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具备履行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申请:
 
  1.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吸毒史。
 
  4.现役军人。
 
  5.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3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阳新路世茂W+商业街2-1-415武汉神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whszrl_hr@163.com,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学历+所学专业](如张三+音响师+本科+音像技术)。
 
  (三)报名手续和要求:
 
  1.现场报名:
 
  (1)应聘者填写《职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无犯罪证明。
 
  2.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6月13日17:30前到现场报名地点报名,在报名截止前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接受补正,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上述(1)-(7)报名材料项扫描制作成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4.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试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应聘者自动放弃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属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不降格聘用,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以后可取消该岗位。
 
  六、体检
 
  按照招聘名额,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在公司指定的市级及以上医院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由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七、背景调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背景调查对象,由武汉神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进行背景调查。因自愿放弃背景调查或背景调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八、公示
 
  背景调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武汉神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背景调查合格者,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武汉神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十、本公告由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87564779
 
  监督电话:027-87564086
 
  附件【附件1岗位表.xlsx
 
 
  武汉神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