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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教师专项招聘4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02 16:48      来源: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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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4年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
 
  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具体岗位、数量见附件《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4年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与报考学段一致或高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与报考学段一致或高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未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视同符合教师资格报考条件。
 
  7.随州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在编教师需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入围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随州市范围内2024年通过公开招聘教师已经录用人员或拟录用人员(以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结果公示为准)报考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二)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三支一扶”(含资教生、特岗生)服务期满人员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核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2日8:30至8月6日17:00(具体时间见《公告》)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报名系统(网址:https://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876)进行,报名费参照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50元;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信息填报完成后,考生可于2024年8月2日8:30至8月6日17:00在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不能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
 
  笔试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核。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8月8日8: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备赴考。
 
  (五)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9:00--11:30
 
  笔试地点:随州市文帝学校。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答题,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政知识,教师法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
 
  1.具体要求及内容占比如下:
 
  时政知识(10%):2023年以来时事政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的认识和运用;
 
  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要求(10%);
 
  教育学(20%)、心理学(20%):重在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综合应用能力(40%):运用正确教育观念指导学生发展、设计实施教学、组织管理和评价教育教学的能力(20%)。沟通合作和教师自主发展等能力(20%)。
 
  2.试题题型结构:客观题占比40%,主观题占比60%。
 
  3.笔试满分:100分,难度中等;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时长:150分钟。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单位依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不核减岗位。
 
  (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资格复审公告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凡提供虚假资格复审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中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弃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缴费工作在资格复审现场完成。
 
  (三)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每人40分钟,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
 
  (四)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开始前,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
 
  (五)设置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有弃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不出具书面声明者,以面试抽签后签到表为依据,未到作缺考处理。
 
  六、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二)考生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对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再次随机抽题试讲,得分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定后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同学段、学科出现成绩并列的由并列人员先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的先后顺序)。选岗结束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一级,本科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22—3255799
 
  监督电话:0722—3590640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