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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4-20 17:28      来源: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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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澧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澧县第三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具体岗位、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 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5. 凡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其中:报考医疗及相关岗位2014年、2015年毕业的考生除外;报考护理岗位2015年毕业的考生如果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到澧县政务中心5号楼二楼99号人社局窗口报名。(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的应提供所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29、30日8:00-17:30(午休时间不上班)。


  2、资格审查:由县第三人民医院、县卫生局与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3、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 2015年6月 11日。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临床医生、护理人员两类岗位采取相关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5年6月16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或面试公告。


  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和县卫生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8、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卫生局审核后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9、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县卫生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单位岗位职数与本人职称等情况予以聘用,享受聘用岗位相应待遇。


  10. 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安排均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澧县人社局网站、澧县卫生局网站、澧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应聘者及时查询。


  四、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卫生局和县第三人民医院具体实施,县纪检监察、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36-3221604、3221489


  县卫生局联系电话:0736-3221491


  县第三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36-3222591


  监督电话:0736-3120011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卫生局


  澧县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4月17日


  澧县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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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79年4月1日后出生,依此类推)。


  2、毕业证及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3、专业名称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