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选调生考试公告
2018年湖南选调生考试公告全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湖南省2018年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职位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本次共选调200人。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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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8年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职位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
为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源头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18年湖南省面向普通高校选拔一批选调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和对象
选拔数量200名,选拔对象为普通高校2018届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良。国(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四)本科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担任院系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社联)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院系以上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学年以上。此项条件,国(境)外大学考生可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七)符合市州提出的其他要求,具体详见职位表。
选拔职位要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必须为2018年3月19日及以前入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拔程序
面向全国普通高校选拔选调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和市州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推荐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下载并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打印一式三份,报院系组织部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永州市等5个市州,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3)。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资格审查、面试
笔试、面试等工作与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同步进行,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各职位选拔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审核考生报考资料原件(推荐表一式三份、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在相应市州分别实施。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进行排名。
(三)体检
按各市州选拔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考察评价反映较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初步确定选拔对象,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由市州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四、有关政策
新录用选调生安排到乡镇工作,联系一个村并兼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县市区委组织部将对选调生实施跟踪培养管理。在乡镇工作两年后,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选调生,可按有关程序破格提拔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