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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张家界武陵源区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6-06 10:13      来源: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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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34号)、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张人社函〔2018〕41号)精神,2018年我区决定公开招募3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8年我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3名。具体岗位、招募人数、专业要求、其他要求详见《2018年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武陵源公众信息网:www.zjjwly.gov.cn;


  武陵源公众信息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zjjwly.gov.cn/c4968/index.htmlindex.html。


  二、招募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生;


  4.支教岗位面向湖南省户籍,就业和社会保障、扶贫岗位面向武陵源区户籍,报考人员的户籍以本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6月4日)或高考时为准;


  5.符合招募岗位专业和其他要求;


  6.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见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1份(户口在就读院校的须提供高考时户籍证明);


  (4)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否则,取消招募资格。


  (5)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


  (6)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限支教岗位提供)。


  (四)资格审查


  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8年6月21日至6月22日 (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四、招募程序


  (一)考试


  招募考试只考笔试,由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考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周六)上午10:00-12: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常识等基本知识。分值为100分。


  4.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募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募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加考条件:如果某岗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又不能将全部并列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对成绩并列者加考一篇作文,以作文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


  1.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募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募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考察结束,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做出考察结论。


  (四)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招募人员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招募岗位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招募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派遣及待遇


  招募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到基层服务单位,在基层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基层服务单位。招募人员待遇按照湘人社发〔2016〕34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考务咨询电话:


  0744—5628725 0744—5620726


  (二)监督举报电话:


  0744—5618960


  附件:1.2018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表.doc


  2.2018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doc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