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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时间及流程介绍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8-02 16:44      来源:公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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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流程是怎样的?时间安排又是怎样的?对于第一次备考的考生来说,了解省考的整体流程至关重要。本文将为考生详细介绍,希望能为考生指点迷津。

 

  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复习已经开始,但对于第一次备考的考生来说,很多人还停留在“万事开头难”的阶段,不知道怎么入手复习。虽说复习并不是时间越长越好,但留有有充足的复习时间,制定好适合的复习计划、安排好备考进度,这些对于最终的复习效果都有着重要意义。公考通(www.chinagwy.org)想提醒考生,不论你处于哪个阶段,只要准备考试,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必须要明确湖南公务员的考生时间进程,做好科学的规划安排。

 

  历年湖南省考时间安排

 

历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一览表

年份

公告发布时间

报名时间

笔试时间

2018年

2017年3月9日

2018年3月19日-3月26日

2018年4月21日、22日

2017年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3月22日至29日

2017年4月22日、23日

2016年

2016年3月10日

2016年3月22日至28日

2016年4月23日、24日

2015年

2015年3月13日

2016年3月20日至26日

2015年4月25日

2014年

2014年3月6日

2014年3月7日至14日

2014年4月12日

 

  近几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比较稳定,报名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份,笔试时间在4月份。由此可以预测2019年湖南公务员将在3月中下旬报名,4月份笔试。(具体时间以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为准)考生可按照此表做好复习计划。距离笔试还有充裕的时间,在这段时间,考生除尽早开始复习外,也应了解省考要经过哪些流程,下面公考通将为大家介绍一些湖南公务员考试的具体流程。

 

湖南公务员考试流程

 

  第一步:查看招考公告、职位表、大纲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查阅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招考公告及职位表。熟悉考试大纲,了解湖南公务员考试内容。


  第二步:网上报名


  报考当年最新职位表公布后,报考者需查看职位表,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第三步: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者报名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职能科室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第四步: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公告规定截止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第五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招录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六步:参加笔试


  报考者携带考试必备品,根据准考证到规定的考点参加笔试。


  湖南公务员考试科目(参考2018年)如下: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分为通用卷和乡镇卷。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乡镇财政所、乡镇司法助理员等职位适用《申论》乡镇卷。考试范围详见《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考招警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的,不考招警专业科目,自带警犬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第七步:公布笔试成绩等


  报考者参加笔试结束后,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第八步:进入面试

 

  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省直、市州分级实施。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第九步: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