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19年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市场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面向本市内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宁乡市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事业人员(不含教育和卫健系统)。
三、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扎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尚在试用期内、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五、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1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宁乡市行政中心第四办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506政工科办公室(花明北路光大银行院内)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31-87978638。报考对象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要求。需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宁乡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③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④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材料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2.资格审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报考相应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3.考试。
(1)笔试。考试时间2020年1月10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理论素养和文字综合能力,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公布,考生可在宁乡人才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合成。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并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4.考察。重点对确定入围人选的思想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一贯表现、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同时审核个人档案。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5.体检。对通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6.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选调人选3名。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不宜选调的,按考生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7.试用和调入。公示结束后,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入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考务工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为确保选调工作公正公平,严肃选调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31-87978638;
监督电话:宁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8980721);
纪检监察电话:0731-87851248派驻纪检组 ;市监局机关纪委 0731-87978658。
附件: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