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桑植县事业单位选调45人公告
2020年湖南张家界桑植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45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至4月30日。笔试时间:2020年5月10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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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4月28日-4月30日)
桑植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告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县编制、人社部门同意,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部分差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充实到全县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和部分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县编制部门全程参与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20年计划面向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部分差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到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和县直部分全额事业单位45名。具体选调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2019年公开选调放弃流动调配的自收自支人员;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选调范围
1.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2002年后因机构改革转企改制和保留自收自支身份的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县工业技术开发研究所、县两河口国有苗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平 13787962893
康绍文 13974450973
(三)报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载《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准备两张同底证件照)→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审核→持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料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四)报名要求
本次选调考试乡镇事业单位和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自然资源所职位,考生报名时只须填报乡镇职位和自然资源所,待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束后,根据编制缺额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具体乡镇事业单位和自然资源所。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0年5月7日至8日
领取地点: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室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
2.时间:2020年5月10日
3.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比例到2:1,达不到2:1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并公告。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以考生放弃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只进行尿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当日向县人社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办理流动调配。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照考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调动
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调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因公示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流动调配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桑植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4—6222854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44—6246007
十二、本次公开选调相关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编办负责解释。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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