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2024年湖南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20 14:22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审判力量,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审判辅助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一)招聘计划
聘用制司法审判辅助人员6名。
(二)职位信息
职位招聘条件和计划详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热爱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辅助工作,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分配;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4年6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本科学历或法学专业优先;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7、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本辖区以律师、法律工作者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或有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法院司法审判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报名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到珠晖法院政治部410办公室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附有照片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2024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一)技能测试
报考人员参加法律相关知识测试和技能等级测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面 试
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参考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综合成绩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参考人员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 检
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增加毒检项目,体检由本院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 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本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政审主要审查政审对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在体检、政审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本院党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选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组织,珠晖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4-8382509 ;
3、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到岗时间另行通知;
5、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734-8355028),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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