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湖南   
湖南

2024年湖南郴州市汝城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22 09:58      来源:汝城县人民政府
【字体: 】              
  2024年汝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2022年2月15日发布)《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2022年1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汝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计划
 
  1.计划面向汝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24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遴选公务员11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3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2024年汝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遴选(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遴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选聘)范围
 
  1.公务员遴选。公务员遴选岗位面向汝城县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服务期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2.事业单位选聘。事业单位选聘岗位面向汝城县事业单位服务期满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二)公开遴选(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报考遴选岗位的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报考选聘岗位的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3.报考人员一般应当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
 
  4. 符合遴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8年7月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遴选(选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遴选(选聘)机关结合职位要求认定。
 
  5.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副科级领导干部及以上人员、工勤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 日至7月24日。
 
  3.报名地点:汝城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A232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好《汝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②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
 
  ③提交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遴选(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遴选(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文字综合岗位为写作能力测试,综合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及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领取准考证。笔试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面试之后。
 
  (三)面试
 
  1.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选聘)人数的比例为3:1,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考察
 
  按照遴选(选聘)计划2: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选聘)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结果的,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由报考人员择岗。择岗后到相应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在原工作单位)。
 
  (七)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诚信参与遴选(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遴选(选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遴选(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遴选(选聘)或未被遴选(选聘)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遴选(选聘)工作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5-8268410;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2135062。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选聘)工作由汝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格执行遴选(选聘)工作纪律。
 
  七、未尽事项和工作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遴选(选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遴选(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汝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

 
  中共汝城县委组织部
 
  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