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2024年湖南郴州市安仁县事业单位招聘79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02 15:55 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4年安仁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相关招聘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即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24年8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24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7.限定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
“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8.面向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要求:
(1)截止报名前已从部队退役;
(2)属于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即退役时没有携带《优待安置证》;
(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安仁县户籍。
9.面向安仁县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岗位要求:
(1)截至2024年8月1日前,通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或届中补选产生连续任职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安仁县户籍;
(5)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所在乡镇党委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仁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各类公费定向培养生;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一旦确认报名,不得更改。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
安仁县人社局(安仁县行政中心B栋6楼672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1) 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相关证明等);
(3) 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红/蓝底彩色证件照4张;
(4)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 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 凡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和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7) 报考定向招聘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岗位的还需安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意见,以及军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8) 报考定向在职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还需所在乡镇党委和安仁县委组织部出具意见;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 8月30日。
地点:安仁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行政中心B603室)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之后。
4.报考注意事项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人社局。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8月15日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于8月16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考试;8月16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内容。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由安仁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择岗
需要择岗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和择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安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人社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5226901。
具体岗位政策咨询见《2024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六、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安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5-5223530。
七、其他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安仁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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