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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15 09:04      来源: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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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招聘合同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务服务窗口专业技术岗位(2名)
 
  负责政务服务窗口办件受理、审查、制证、送达、咨询回复及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等工作。
 
  岗位实聘人数,根据报名情况、面试情况及单位工作实际确定,可以不招满。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体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事业心强、勤奋敬业、作风正派;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五)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六)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窗口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均为编外聘用制人员,工作单位地点在长沙,签订聘用合同,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原则上不得报考应聘其他单位。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hun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12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条件(附件1),填写《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合同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单位证明、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nfdazwfw@sina.com),压缩文件命名为“xx报名资料”,例如“张三报名资料”。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通知有效报名人员和面试要求及时间。
 
  2.资格复审。面试时,应聘者需现场提交前文所述证明材料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才可参加面试。无故缺席或迟到30分钟、证件不齐均做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提交材料的原件与报名信息不符的,不予参加面试。
 
  (四)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等方面。根据应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及考察通知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
 
  2.面试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如因特殊原因调整,请及时关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五)体检与考察。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照应聘岗位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确定聘用。通过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需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原单位离职手续,超过时限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联系电话:0731-88633308、88635951。
 
  纪检监督电话:0731-88635935。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