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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长沙理工大学招聘49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0-22 10:49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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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校拥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十四五”重点学科等6个、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2个,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4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长沙理工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0日中午12:00至2024年11月5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在“人才招聘”栏目点击“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注册账号报名,并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系统,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招聘岗位明确有学生干部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所在院系或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5)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4年8月1日以后);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体检后提供);
 
  (7)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或有效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网站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各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考试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认知、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2)B类岗位
 
  采取笔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应聘岗位基础知识和写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模拟工作场景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3)C类岗位
 
  采取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等,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取满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讲(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如身份证原件丢失,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考试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各环节成绩、入围人员名单等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B类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C类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8353、0731-85258345(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258030(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长沙理工大学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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