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关于同意报考证明问题
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已经进入备考阶段,在准备阶段,考生们关于江苏公务员考试的疑问自然也开始浮现,最近就有很多在职人员咨询有关同意报考证明的问题。在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根据以往情况向广大考生介绍一下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哪些人需要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何时提交?具体情况还要以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关于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问题
当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问题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具体何时提供,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主管机关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
关于其他社会在职人员报考问题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何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按照规定,相关同意报名材料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提供。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
社会调查反馈
记者注意到,高栏港事业单位招聘23名工作人员,需征得国有单位书面材料同意才能报考的条件出现在报名材料一栏中。事实上,不止高栏港,近几年珠海乃至全国举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该规定都是一道“例牌菜”。
“求职者甲”质疑,国有企业在编人员报考,要求出具该证明无可厚非,但要求在职人员也出具该证明并不合理,“每个单位都不希望他的员工出去另外找出路,况且现在各个医院都出现人员短缺,单位领导是绝对不可能同意的。”
一些有意报考公务员的在职人员,不少人对于上述规定同样感到困惑。“现在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很难,让单位提前知道了,考上了一走了之没什么,如果考不上,单位可能对自己有意见,担心以后被穿小鞋”一名同样在某国企工作的求职者说。
部门回应:单位又不放人 前期就白忙了
对此,高栏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士昨日下午回应,让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报考前征得单位同意这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一个很普遍的要求,原因主要是怕万一原单位不同意,以后出现人事纠纷,有些在职在编人员可能跟单位签订有服务协议,有服务时间的要求,万一通过招考录取后,单位又不放人,人事档案无法调动,政府和事业单位精心组织的招考就白忙活了,而对于应聘者而言,通过层层选拔,最后因单位不放人无法入职,其间付出的辛苦努力也都白费了,损失更大,所以在招考前要求个人与单位提前沟通,征得单位同意,本身也是为考生着想,避免以后遇到麻烦得不偿失。
给考生的建议
同意报考证明是在面试前提供,所以考生可以放心的去准备笔试,看看笔试情况再做下一步准备,如果笔试顺利通过,担心未考上对自己有不好的影响,可以向招考部门申请,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