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助理2人公告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法官助理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审判、检察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放宽至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工作满三年以上,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5、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或者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
7、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本人填写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kfqfyzzb@126.com
下载报名表请登录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ztzl/zl/rskskg/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等各类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的书面材料。
报名者应将以上相关资料于2019年7月25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并附上联系方法。
4、资格审查:由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发给考试通知。
5、考试: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为1:2,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核减选调计划。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文字综合等能力。
6、考察:按考试成绩排名,根据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如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7、体检: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8、公示调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经开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予以递补。
五、其它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选调结束后,符合本次选调条件的人员可以与本院联系商调事宜。
3、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街道银河路100号(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编:212132; 电话:0511-85319088;0511-85319020;
传真:0511-83374338;邮箱: kfqfyzzb@126.com。
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情况简介
附件二:报名表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