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20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经启动,全省计划考录7985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与去年相比,今年招录人数增加了1478人,招录人数大幅增加,给广大考生提供了更多成“公”的机会。为了更好地指导广大考生报考和理解公告,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com.cn)为您梳理了三大特点。
一、推进分类考录,提高选人的精准性科学性。
贯彻公务员分类改革要求,笔试公共科目继续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同时,从分级分类情况来看,A、B、C三类考试的申论试卷是分别命制的,材料主题各不相同,更加突出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使考试内容体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录用人员质量,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为突出对专业能力考查,根据中央主管部门的要求,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提醒各位报考公安机关警察类职位的考生,要注重对公安基础知识的学习与备考,提高笔试分数竞争力。
此次招录中,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统一参加A类考试,笔试环节后,在面试阶段,还需专业能力测试,主要结合审判、检察业务工作需要,考察法律适用和解决审判、检察工作实际问题等能力。
建议各位考生,各位考生一定要在报考前明确各个岗位的招录情况,依照自己的优势、专长,报考合适的岗位,备考时要根据岗位有所侧重,保证科学高效,一举成“公”。
二、要求基层工作经验,加大面向基层考录力度。
省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或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重点选拔经过基层历练的优秀人才,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经历结构。
其中,南京市级党政机关拿出职位计划的70%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本次考录中全省还拿出586个计划定向考录本设区市服务并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江苏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
按照面向基层、充实基层的要求,各地拿出1/3左右的职位计划用于乡镇机关招录,从而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十三五”时期全省扶贫开发6个重点片区乡镇,拿出1/3的职位计划招录本县(区)生源或户籍人员,以缓解部分贫困地区乡镇“留人难”的问题。
三、减少岗位限制条件,不拘一格广纳贤才。
为广开进贤之路,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人员报考江苏省公务员。
1.继续取消对报考人员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单位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本地区考录简章里公布。
2.减少要求基层工作经验的职位
设区市级党政机关要求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不超过计划数的10%,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招录职位不设置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
3.进一步放宽专业条件限制
本次江苏省考有1437个招录计划不限专业,5919个计划专业设置到大类,共占到总计划数的92%。为方便招录单位进行专业设置和报考资格审核,并为报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今年继续将修订后的《专业参考目录》在网络上公布,供招录单位和报考人员参考使用。
最后,温馨提示各位考生,报名期间请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