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招聘党员专职村干部55人公告
东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党员专职村干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大学生和退役军人投身家乡建设,服务家乡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东海籍优秀大学生和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党员专职村干部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东海籍党员专职村干部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五)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调配。
(七)报考岗位须为本人户籍或原籍所在乡镇(以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学历不限)。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0年1月27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在东海县体育馆;
2020年1月30日-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务室(晶都大道北侧)。
3.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336、0518-87027338。
(二)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2,考生下载后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退伍证(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
(6)本人现场确认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代为确认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党员退役军人岗位(岗位代码C04、C08、C10、C13、C15、C17、C20)统筹调剂到岗位所属乡镇的普通党员岗位(C05、C09、C11、C14、C16、C18、C21)使用,如出现岗位核减、取消、调剂情况,相关信息将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政府网公示3天。
对在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八、任职、待遇及管理
(一)任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聘用,由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村书记基本报酬的0.5倍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二)待遇。聘用人员基本报酬待遇根据《东海县村干部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东委办〔2019〕71号)文件规定,按村书记基本报酬的0.9倍执行,2020年度基本报酬不低于2700元 /月,并建立报酬待遇增长机制;保险参照村书记的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集中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考核报酬由相关乡镇、街道视实际情况执行。
(三)管理。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并建立健全坐班、考勤、请假等制度。考核分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进行奖惩、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择优重用。对有创业项目的,将给予政策扶持。
(四)聘期换届。聘期内遇村“两委”集中换届,聘用人员必须参加集中换届选举。通过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后,报酬发放渠道不变,当选正职的按正职标准发放,不是正职的按原标准发放。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东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党员专职村干部岗位表.xls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