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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23 15:19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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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是江苏省林业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盐城市亭湖区、盐城市大丰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社会人员报考时须取得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资质。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应在2024年毕业,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一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7月29日9∶00-8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29日9∶00-8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7月29日-8月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7月29日9∶00-8月9日18∶00;
 
  (5)缴费确认:2024年7月29日9∶00-8月10日12∶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8月13日14:00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25-52616712。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省林业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A类岗位(博士研究生)不设开考比例。B类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8月10日12:3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A类岗位(博士研究生)的考试方式为面试,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复审即取得面试资格。B类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拟定于2024年8月17日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lyj.jiangsu.gov.cn/),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lyj.jiangsu.gov.cn/),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省林业局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江苏省林业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视为主动放弃。B类岗位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5)其他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论文电子版或复印件等)。
 
  3.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省林业局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上发布通知(网址:http://lyj.jiangsu.gov.cn/),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A类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
 
  (2)B类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1.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江苏省林业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省林业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备案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林业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275258。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林业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75227。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林业局
 
  举报信箱:slyjxcb@163.com,
 
  举报电话:025-8627522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十、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