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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18 11:29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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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三批)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和优化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其中进编人员4名,不进编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三批)岗位表》(附件)。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3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23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23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9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六)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具有四证合一”是指同时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于2024年9月27日前取得,其中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七)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9月27日前,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 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7.已参加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拟聘用公示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9月23日9:00-2024年9月27日11: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23日9:00-2024年9月27日12: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9月23日9:00-2024年9月27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组织
 
  1.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工作。
 
  2.考试前,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招聘单位网站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招聘单位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明确岗位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成绩计算方法和公布等内容,在考试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报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进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招聘单位与不进编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如下:
 
  1.常州市中医医院0519-89896983,89896918
 
  2.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519-82009021,82009022
 
  3.常州市妇幼保健院0519-88581822,88581621
 
  4.常州市儿童医院0519-69808055
 
  5. 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0519-698005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2570,0519-85682579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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