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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徐州沛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聘事业人员4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1-01 11:04      来源:沛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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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沛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公告
 
  为加强沛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46人。具体岗位详见《沛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范围
 
  沛县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且由县财政全额负担经费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繁重工作任务要求;
 
  3.现编制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如:乡村定向培养教师需满足5年服务期)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它不适宜选聘情况。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选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费100元(自备现金)。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沛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沛县金融中心B5)。
 
  开考比例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选聘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
 
  2.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填写《2024年沛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交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和经历证明)。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含写作),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笔试满分100分,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教研员(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312、313)采取说课、答辩形式。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选聘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费用100元(自备现金)。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项成绩计算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由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按照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照成绩排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相关手续办理
 
  1.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后,由沛县教育局和选聘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无法匹配岗位级别的降级聘用)。试用期6个月,对不满足岗位需求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由沛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成立选聘领导小组共同组织,沛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从严查处。
 
  本公告由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沛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9618362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沛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516-68869398
 
  附件:
 
 
 
 
  沛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沛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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