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江苏   
江苏

2024年沙洲职业工学院长期招聘博士研究生10人公告(第二批)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1-08 10:12      来源:沙洲职业工学院
【字体: 】              
  2024年沙洲职业工学院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公告
 
  沙洲职业工学院是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沙洲职业工学院现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沙洲职业工学院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简介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 www.zjgrc.com/)、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https://www.szit.edu.cn/website/)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1月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其中:
 
  (1)“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除2024年、2025年毕业生,其他人员报名截止前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本公告发布后即可开始报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岗位招录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岗位招满即止。未完成招录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PDF格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czp@szit.edu.cn,邮件主题:博士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包括:
 
  1.《沙洲职业工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表》(附件3)。
 
  2.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相关证明)。
 
  3.主要成果材料(奖励证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
 
  4.境外学历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党员证明等)。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经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学校联系报考人(含邮件回复),同时报送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择期开展资格复审和考试。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资格复审
 
  正式考核前由沙洲职业工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国内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学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发表的论文、课题、个人业绩水平的证书及奖励、经历证明等)。
 
  (二)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采用课堂试讲方式测试专业和业务能力,课堂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同职位为统一内容,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为100分)为合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及各单项考试(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试讲成绩高者,如试讲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3.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网上公示,详见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张家港人才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通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考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报考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由沙洲职业工学院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取资格。
 
  4.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政策落实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保险。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6730023,0512-56730058。
 
  八、本《公告》由沙洲职业工学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13584421125。
 
 
 
 
  沙洲职业工学院
 
  2024年11月8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