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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2-20 10:15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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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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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共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
 
  无锡市各市(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聘条件
 
  1. 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试用期未满或不满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选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wxjtj.wuxi.gov.cn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rss.wuxi.gov.cn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报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五爱路200号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901室。
 
  报名材料:
 
  第一类:报名表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第二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二代);
 
  (2)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续聘及岗位变更合同);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提供)
 
  荣誉证书。
 
  2. 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由选聘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3. 注意事项:
 
  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现工作单位。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
 
  若该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小于等于3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若该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3人,开展适岗性评价,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适岗性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是否进入面试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联想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是否进入体检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聘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通过后,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后,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新聘用人员应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纪律监督
 
  对违反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选聘报名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对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510-81822852
 
  七、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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