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考录公务员报考指南
江西省2016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招考职位有哪些?
江西省2016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招考计划共542名,其中法院系统313名,检察院系统229名。各市计划数分别为:南昌62名、九江52名、景德镇35名、萍乡32名、新余11名、鹰潭19名、赣州61名、宜春62名、上饶76名、吉安60名、抚州65名、铁路法院3名、铁路检察院4名。具体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可在以下网站查阅和下载:
(一)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www.jiangxi.gov.cn/ztbd/gwy)
(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xhrss.gov.cn <http://www.jxhrss.gov.cn>)
(三)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四)江西人才人事网(www.jxrcw.com)
二、招考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本次招考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7:00。
(二)网上缴费:照片审查通过后至10月15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10月20日9:00至10月22日17:00。
(四)笔试:10月23日。
(五)考生网上查询笔试成绩:11月中旬;发布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网上公开自主调剂公告:11月28日。
(六)网上公开自主调剂: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7:00。
(七)发布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12月12日。
(八)面试:12月中下旬。
(九)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2017年1月底前。
三、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招考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的以下人员:
⒈学历条件设置为本科及以下的职位,限具有江西省户籍或为江西省生源的人员报考(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不限)。其中,“江西省户籍”是指2016年10月10日为江西省户籍或原为江西省户籍(不含江西高校集体户);“江西省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6年毕业生。
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5〕8号)精神,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学历条件县(详见附件4)和纳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详见附件5)的法院、检察院的职位,报考条件可设为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其中,“本地户籍”是指2016年10月10日为本地户籍或此前曾为本地户籍(不含本地高校集体户),“本地生源”是指在本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2.取得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
四、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遴选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被处理的人员。
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截止2016年10月10日)的。
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2年(截止2016年10月10日)的。
⒌现役军人。
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得以之前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⒎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现有公务员。
⒏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五、报考人员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总体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1日至1998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其中:法院司法警察岗、检察院司法警察岗职位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1日至1998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以上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六、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限报哪些职位?
职位资格条件中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的,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只能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学历条件县。
七、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有什么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要达到职位要求,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八、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是哪一天?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16年10月10日。
九、什么是诚信报考?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十、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注册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7:00。逾时将停止注册,注册时须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二)填写报名表:详细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上传照片:上传成功后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照片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17:00。缴费标准为每科4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期间第二天至第四天每天下午17:00公布一次报名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十一、笔试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考点统一设在南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见《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面试人员是怎么确定的?
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的面试比例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十三、如何进行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
十四、调剂后人数仍不够怎么办?
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1:2。低于1:2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十五、面试前资格审查要提供什么材料?
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其他学历情况需要认证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学历认证材料。
(二)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职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10月10日)。
十六、资格审查不合格如何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面试人员名单上网公布。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十七、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
(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十八、如何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
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体测)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十九、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岗职位体能测评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岗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二十、体检和考察按什么规定执行?
一般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岗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录机关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二十一、如何进行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或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十二、面试以后出现职位空缺是否递补?
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十三、违纪违规考生如何处理?
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经权威机构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根据不同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录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