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抚州市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抚州市2019年度考录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调剂有关事项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抚州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的对象
报考了2019年度江西省考录公务员抚州市直机关及所辖县(区)、乡镇职位(不含驻省直驻抚单位),已入闱面试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
2019年6月15日(周六)、16日(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由于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较多,请合理安排资格审查时间,错峰审核。
三、资格审查的地点及交通方式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号教学楼1楼阶梯教室(地址:抚州市王安石大道99号)
资格审查和面试时考生可由学校西门进入,向东直行200米即可到达(详见现场引导标识)。
资格审查点(面试考场)导航地址(请使用微信扫码):
资格审查点(面试考场)鸟瞰图:
现场资格审查点(面试考场)平面图:
四、资格审查内容及审核方式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报名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列资格条件。
入闱面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五、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具体包括:
1、《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系统报名表》(一式两份、横向打印并签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链接地址:https://www.chsi.com.cn/);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正反双面打印,表格下载链接:http://www.jxpta.com/news/14_2699.html);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笔试准考证》;
5、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的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本人姓名);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六、定向招录岗位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招考职位限本省或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户籍或生源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具体详见附件1);
2、报考定向招录“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要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5年后退役的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3、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人员”职位的,应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职位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服务期满的,提供县<区>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农村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人员”职位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服务期满的,提供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6、报考定向招录“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人员”职位的,应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服务期满的,提供团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7、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职位的,应提供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出具的连续在编在岗证明,证明报考人员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在本县(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正式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连续在编在岗是指报考人员从2014年9月前至2019年9月连续在编在岗)。
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职位的,报考人最低需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
8、报考限制“中共党员”职位的,应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具体详见附件2)。
9、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应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10、其他资格审查的常见问题答复详见附件1。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各位考生要认真阅读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对照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加盖“资格审查合格” 印章的《报名表》领取公务员面试通知书;
3、为提高现场资格审查效率,资格审查现场按照职位所在县(区)和行业系统设置了若干审查小组,请考生到所报考职位对应的审查小组排队等候,资格审查时请保持安静。
l 报考公安系统岗位(含森林公安)的考生在公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l 报考法院系统岗位的考生在法院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l 报考纪委、监委机关的考生在纪委监委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l 报考市直机关、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岗位(不含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系统)的考生在市直机关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l 报考乡镇及其他职位的考生在职位所属县(区)的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后产生的职位空缺递补工作由招录机关(抚州市委组织部)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责任科室:抚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咨询电话:0794-8276687。
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