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宜春市三支一扶资格审查公告
2020年宜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2号)精神,以每个具体的招募服务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同分一并入闱),现就做好2020年宜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入闱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20年宜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入闱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入闱考生本人须按时间安排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29日:袁州区、宜丰县、万载县、上高县;
8月30日:丰城市、高安市、樟树市;
8月31日:靖安县、奉新县、铜鼓县、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楼901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入闱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毕业证原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提供初中毕业证)及复印件(如毕业证遗失提供个人档案内中(高)考报名登记表及(中)高考学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遗失的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支教岗位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取教师资格证尚未领证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确认已取得有关层次学科教师资格并正在办证的证明材料)。
7.支医岗位有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要求的,应提供取得的资格证、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支教和支医护士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报考支教和支医护士岗位须符合相应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录取后1年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8.《2020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从附件2中下载,表格内容须按填表要求填写,手填无效,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打印后本人签字。应届生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历届生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公章。
9.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须与《2020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照片保持一致。
10.招募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募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身体、时间等条件必须能保证“三支一扶”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并能胜任所报岗位的志愿服务工作(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后,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市“三支一扶”办将在网上公布。我市“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的后续事项会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人事考试网网站陆续公告,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并相互转告。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0795-3272805。
附件1:2020年宜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入闱人员名单
宜春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