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永新县养老服务中心乡镇站(养老院)招聘公告
永新县养老服务中心乡镇站(养老院)招聘编外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养老服务中心乡镇站(养老院)的建设与管理,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水平,解决乡镇服务站管理工作人员缺少的问题,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养老服务中心乡镇站(养老院)管理工作人员(报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养老服务中心三湾站、高溪站、曲白站、坳南站、芦溪站等五站管理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男性管理工作岗2名,女性管理工作岗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能适应该岗位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有本县户籍,且常住永新县;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45周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40周岁(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已自行购买社保5年以上的(含5年),男性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
(一)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永新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已参加社保的提供本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并如实填报《永新县招聘养老服务中心乡镇站管理工作人员报考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仔细阅读并签字。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工作经历、年龄、毕业证、参保时间和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条件的计算均以2023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开考比例一般需达到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1:3及以上,不足开考比例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笔试内容及分值:《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和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乡镇站管理服务知识60分,公共基础知识40分。
③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④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⑤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面试有关事项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面试之日的前2天下午18:00前,如有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③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出现无人递补或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②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2.体检前两天下午18:0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笔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经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县民政部门聘用的合同工,属于临时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必须解除聘用合同,所有解聘人员解聘后与县民政部门的劳动用工关系终止,停止享受一切待遇。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期为三年一聘,首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县民政部门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后的待遇。试用期内每月2300元,试用期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其福利待遇与现各乡镇站在职在岗的管理工作人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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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新县招聘养老服务中心乡镇站管理工作人员报考表.doc
永新县民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