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创办于1940年,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集农林、生物、中医药、工程、财经、幼师和管理于一体的多学科综合性学院。学院地处中国药都—樟树市,占地面积802亩,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学院秉承“公诚勤朴”校训,树立“质量立校、民主治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基地强基础、以创业促就业、以改革求发展”的办学思路,努力实现“有特色、有内涵、有创新、有竞争力、有推动力、有影响力”的办学目标。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1 |
思政 教研岗 |
专技岗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政治学理论(030201)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2 |
生物工程 教研岗 |
专技岗 |
1 |
生态学(0713)、作物学类(0901)、园艺学类(0902)、农业资源与环境类(0903)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3 |
中医药 教研岗 |
专技岗 |
1 |
中医学类(1005)、中药学(1008)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1)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对象,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以“岗位+姓名”的命名方式发送至邮箱nygcrsc@163.com。
(2)报名时应上传的电子材料包括:
①《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聘人员登记表》
②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专业和科研能力与业绩综合评价所需材料(含论文、课题、科研成果、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⑥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
(2)学院组织人事处会及时通过邮件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注意查看邮件,未审核者请于报名截止前及时向学院组织人事处反馈。
(3)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不要提供。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5-7365515(查老师)
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网上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核
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考核成绩不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唯一依据。
八、体检、考察、公示
1.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2,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体检。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1:2,考生直接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场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情况,并结合岗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聘人员。
4.上述岗位因拟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5.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待遇、其他要求
上述岗位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分配一套学院青年公寓(拎包入住,在学校工作期间可永久居住,在青年公寓装修完工入住前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或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具体按照学院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享受博士学位津贴900元/月,共发放72个月。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学校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