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招聘高素质教师40人公告
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公告
2023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曾巩学校为高新区管委会区属公办学校,高新区管委会全权委托市教体局按照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模式管理,作为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市教体局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为做好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秋季开学工作,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教师编制岗位4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违反师德师风且被查实的;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3.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对应专业请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6)。
4.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即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从学校东门进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来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需带好《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考生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同时须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http://www.chsi.com.cn/xlcx/),(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暂无的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3);
5.考生本人填写的《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用U盘拷贝电子版,报名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六、面试人员确定
研究生面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7月24日将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七、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
2.面试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
3.准考证领取。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10:00-下午5: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首页“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程序
(一)抽签与候测
2023年7月29日上午7:30考生开始进场,8:00前考生进入本人候考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二)备课
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专业加试不设备课时间。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5)。
(三)面试
1.音体美学科面试采取现场试讲+专业加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专业50分。
2.其他学科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3.试讲时间时限为10分钟,专业加试:音乐、体育专业加试专业时间均为5分钟(个人试讲结束后直接进行专业加试),美术专业加试专业时间为2小时(先进行素描,再进行试讲),其中音乐岗位(代码为2307014)加试钢琴自弹自唱,由考生自行准备一个曲目(只提供钢琴);体育岗位(代码为2307005、2307013)加试篮球专业技能,由考生自行准备加试内容和所需道具(只提供篮球场);美术岗位(代码为2307015)加试素描,由考生自行准备画板及绘画工具。
4.成绩计算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总分为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招聘岗位如出现末位同分,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因此,所涉岗位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5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②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5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九、考生须知
1.考生7月29日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上午7:30开始进场,8:00未抵达本人面试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除《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饮用水等考试必须用品外,其余物品应存放在物品保管室,不得带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否则一律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到达候考室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考生进入备课室,接到开始备课信号后才能开始备课,在20分钟内完成。备课时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大声喧哗,要严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
5.考生在试讲时,不得泄露自己个人关键信息(如工作单位、姓名、毕业院校等),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因某些因素拒绝签名,则由候分室工作人员签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试讲成绩通知单》。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
7.如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3.根据测试有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递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0794-8263403、市人社局流动科0794-8222293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4: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信息登记表.xls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