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一)江西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隶属于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艺术档案管理、艺术基金服务等职责。
(二)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隶属于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文物考古发掘和研究阐释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 |
旅游研究岗 |
专技岗 |
1 |
旅游管理(120203、125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
经济产业研究岗1 |
专技岗 |
1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国民经济学(020201),产业经济学(020205),旅游管理(120203、125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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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研究岗2 |
专技岗 |
2 |
旅游管理(120203、1254)、国民经济学(020201)、产业经济学(020205)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文物保护岗 |
专技岗 |
1 |
科学技术史(0712)、文物保护(06510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考古发掘岗1 |
专技岗 |
1 |
考古学类(0601)、文物与博物馆类(0651)、古生物学与地层学(07090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该岗位需长期野外工作,适宜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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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掘岗2 |
专技岗 |
4 |
考古学类(0601)、考古学(065101)、古生物学与地层学(07090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该岗位需长期野外工作,适宜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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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应聘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毕业证上的其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7.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考。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员输入网址(https://www.jxrcfw.com/exam/list),进行网上注册并登陆,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需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提交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3)各类证书、证件扫描件。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带二维码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境)外证明材料翻译及公证、各类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2023年8月22日上午10:00前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方法
1.考核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及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不足3:1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全部入闱结构化面试。
3.对取消或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当天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4.考核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5.笔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拟聘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其他原因造成的拟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最低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 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791- 88332769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联系人:缪老师,联系电话:0791- 8659585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86382689、8385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