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江西   
江西

2024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总医院引进高素质人才2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03 15:13      来源:南城县人民政府网
【字体: 】              
  2024年南城县总医院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加快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南城县总医院卫生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6〕7号)、《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2023〕59 号)及《南城县总医院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办法(2024-2028年)》(城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南城县总医院高素质人才公开引进工作。为确保人才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二、引进岗位
 
  南城县总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2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南城县总医院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引进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四、公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人才,所有岗位均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南城县总医院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办法(2024-2028年)》的通知(城办发〔2024〕2号)有关政策待遇。
 
  2.报考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人才办、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不满10年的,则按辞退处理并缴纳违约金。
 
  五、公开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南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抚州市人才网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7215493。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南城县卫健委三楼301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ncwsj549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引进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报考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报考人员应主动联系南城县卫健委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城县2024年总医院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附件3);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4.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5.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县区及以上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公开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由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的医德医风、临床专业技术水平、科研教学能力、学科影响力等情况,考察合格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或会签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如聘用单位无空余编制,可在县直医疗机构内有空编的单位调剂解决)。
 
  2.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超过30人时,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县委人才办、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牵头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由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南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抚州市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七、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南城县卫健委办公室0794-7215493
 
  监督电话:0794-7177060
 
  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nc.gov.cn/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