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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宜春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20 14:18      来源:宜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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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2024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为引进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强化宜春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局锂电产业发展四级高级主管1名。
 
  具体岗位要求、职责任务以及报名表等可通过宜春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yichun.gov.cn/)、五星党建、宜春经开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宜春市2024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3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职称等需与国家相应主管部门规定的表述保持一致。专业设置参考《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3)。对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职称等存在争议的情形,由宜春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认定,以认定结果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9.与聘任机关和职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8日至6月22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人力资源专业机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到聘任机关现场报名,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17:00,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①《宜春市2024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的身份证;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应聘职位所需的有关证件或证明各1份;
 
  ⑤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及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网上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电子版及上述证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专家面谈前将原件提交聘任机关复核。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承诺对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报名地址、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客商服务大楼党群工作部838室,联系人:张霁,联系电话:0795-3918597,电子邮箱:ycjkqdqgzb@163.com。
 
  (二)资格审查
 
  聘任机关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形的,还将通报应聘人员所在单位。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专业素质评估和专家面谈的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专业素质评估。组建专家评估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以及从业经历、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综合量化评估,满分100分。根据专业素质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入闱专家面谈人选。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专家面谈人选。
 
  2.专家面谈。组建专家面谈小组,采用面谈的方式,综合评价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以及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工作能力等。专家面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专家面谈前,聘任机关按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审。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放弃,入闱专家面谈人选出现空额时,可按专业素质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试测评总成绩=专业素质评估得分×40%+专家面谈得分×60%。
 
  (四)考察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
 
  《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等额提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
 
  聘任机关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宜春市委组织部审核。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任、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聘任资格的,可从同职位专家面谈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取消。
 
  (七)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宜春市人民政府网、五星党建、宜春经开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审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聘任机关按规定程序报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九)办理聘任手续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聘任机关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招聘实行“一任务一招聘”“一岗位一合同”,首次签订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双方合约。聘任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期间,出现《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情形的,聘任机关可以解除聘任合同;出现第十七条情形的,聘任机关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以聘任合同为准。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宜春市人才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招聘职位具体情况可咨询聘任机关。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聘任机关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三)未尽事宜,由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人:夏超(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科长),联系电话:0795-3211866。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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